万山长征村镇银行2023年第一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我行《铜仁万山长征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认真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和披露义务,确保关联交易管理机制持续有效,现将我行2023年第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本季度发生3关联交易,详情如下:

(一)郑燕华,男,身份证号码:522221198807292415,住址:铜仁市万山区茶店镇其姐郑燕菲现为我行茶店支行客户经理因生产经营向我行申请授信30万元,授信期限三年,执行年利率7.8%,以经营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由借款人父亲郑世来(身份证号码:522221196311162474)、母亲张爱菊(身份证号码:52222119661120244X)提供保证担保

根据《铜仁万山长征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对我行的内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的界定,郑燕菲属于我行的内部人的近亲属。我行按照《铜仁万山长征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征一卡通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信贷经办贷前调查、合规风险部审查、行领导审批及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后,同意郑燕华授信30万元,授信期限三年,执行年利率7.8%担保方式为保证

根据《铜仁万山长征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一般关联交易是指我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我行资本净额1%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我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我行资本净额5%以下的交易的规定,我行对该笔授信金额单笔交易未超过我行资本净额的1%,且交易发生后我行与内部人及其近亲属交易余额也未超过我行资本净额5%,属于一般关联交易。

(二)“铜仁市浩丰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03MAAK89RY1Q,经营地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谢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产业园主楼B6楼。该公司于2022516日进行投资人变更,由贵州万山转型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变更为铜仁万山区开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铜仁万山区开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时控股我行主要股东贵州省麒麟文旅集团远信达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占我行股份10%),按照穿透识别关联方要求,该公司为我行关联方。该公司第一笔贷款为2021120日向我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495万元,用于采购苗木及农副产品,执行年利率8%,担保方式为保证,2022119日到期。因借款人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于2022119日向我申请无还本续贷495万元,用于偿还我行到期贷款,执行年利率8%,担保方式为保证,2023118日到期。本次因借款人应收账款未能按时收回,无法按时归还到期本金,特向我行申请无还本续贷492万元,授信期限一年,执行年利率8%,以经营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由铜仁市万山区广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并追加铜仁万山区开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铜仁万山长征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条第()款我行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界定,铜仁市浩丰贸易有限公司属于我行的关联法人。我行按照《铜仁万山长征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还本续贷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信贷经办贷前调查、合规风险部审查、行领导审批及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后,同意铜仁市浩丰贸易有限公司无还本续贷492万元,授信期限一年,执行年利率8%担保方式为保证

根据《铜仁万山长征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我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我行资本净额1%以上,或我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我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我行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的规定,我行对该笔授信金额单笔交易超过我行资本净额的1%,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三)“铜仁市万山区丹砂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00347016239F经营地址:铜仁市万山区仁山街道办事处文化娱乐街时光里三楼。该公司董事长何鹏同时为我行主要股东贵州省麒麟文旅集团远信达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占我行股份10%)执行董事,按照穿透识别关联方要求,该公司为我行关联方。该公司第一笔贷款为2020221日向我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495万元,用于支付广告位租赁费用,执行年利率8%,担保方式为保证,2021220日到期。因借款人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于2021220日向我申请无还本续贷495万元,用于偿还我行到期贷款,执行年利率8%,担保方式为保证,2022219日到期。借款人因生产经营需要于2022311日向我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495万元,用于采购广告制作材料,执行年利率8%,担保方式为保证,2023310日到期。本次因借款人应收账款未能按时收回,无法按时归还到期本金,特向我行申请无还本续贷495万元,授信期限一年,执行年利率8%,以经营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由铜仁市万山区广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并追加贵州省麒麟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铜仁万山长征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条第()款我行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的界定,铜仁市万山区丹砂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我行的关联法人。我行按照《铜仁万山长征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还本续贷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信贷经办贷前调查、合规风险部审查、行领导审批及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后,同意铜仁市万山区丹砂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无还本续贷495万元,授信期限一年,执行年利率8%担保方式为保证

根据《铜仁万山长征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我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我行资本净额1%以上,或我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我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我行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的规定,我行对该笔授信金额单笔交易超过我行资本净额的1%,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截至2023331日,我行资本净额11764.47万元,所有关联交易贷款余额总计3273万元,未超过我行资本净额的50%;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额度最高为500万元、贷款余额495万元,未超过我行资本净额的10%对关联方的授信条件未优于外部人;未以信用方式发放贷款。

综上,我行关联交易管理符合监管要求。